副县长 : 李 冰
负责商务、外经外贸、粮食、供销、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物资、烟草管理、金融、保险、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商务办、粮食局、供销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资流通协会、商业协会。
联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人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县联社、财险公司、寿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