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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9-25 14:41:09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省、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指出了存在问题,对当前和下阶段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请大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工作措施,确保会议精神落实到位。下面我就当前和下阶段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汲取山西襄汾“ 9.8”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 9月 16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从严打击非法生产、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泉县 2 0 08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我县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砖瓦窑厂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 一 )部分乡镇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等待观望、推诿拖拉和形式主义现象。有的没有进行认真的隐患排查治理,大部分乡镇没有认真执行县政府依法关闭非法砖瓦窑厂的决定,甚至已超过县政府规定的关闭期限数月仍没有实质性行动,敷衍应付,存在抵触或畏难情绪。
( 二 )全县大部分非法砖瓦窑厂没有实施关闭,基本上都在非法生产,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给全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 三 )大部分砖瓦窑厂业主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管理混乱。如许多窑厂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的即使配备但业务不懂,责任心不强。有的窑厂拒不执行安监局执法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指令,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消除。大部分窑厂对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制定或没有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情况较为普遍。大部分窑厂没有为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没有执行提取安全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等经济政策。
针对我县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 一 )进一步加强督查。要继续开展扎实有效的督查,及时解决目前乡镇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砖瓦窑厂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问题,迸一步落实各级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 二 )加大依法关闭砖瓦窑厂工作开展情况验收的力度。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由县监察局、安监局、国土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全县各乡镇依法关闭非法砖瓦窑厂工作逐窑验收,严格关闭标准,确保县政府决定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县政府决定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 三 )严格市场准入和安全“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砖瓦窑厂,必须向县安全监管局申报安全“三同时”审查,未经“三同时”审查验收合格的,一律不能开工建设,不能投入生产,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供电部门不得供电,违者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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