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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下发《通知》要求 在全省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来源:阜阳新闻网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8-19 10:22:15


日前,省文明委下发《关于开展安徽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各地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充分发挥道德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据了解,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道德模范”的推荐类别包括“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各市推荐候选人每类各 1名,五类合计不超过 5名。今年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者将给予重点推荐。

安徽省道德模范是省文明委授予全省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安徽省“道德模范”的基本要求是: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作用。

经过推荐、公示、投票、评选审定等环节的评选,省文明委将从各地、各系统和群众推荐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 50名正式候选人中,评选出 20名“安徽省助人为乐模范”、“安徽省见义勇为模范”、“安徽省诚实守信模范”、“安徽省敬业奉献模范”、“安徽省孝老爱亲模范”,同时设立安徽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30名。

省文明委除了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向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外,还将建设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以多种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省文明委决定,今后每两年将评选一届全省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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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科 文章作者: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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