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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5-13 09:53:12
批转关于强化地方税(费)源管理,加强依法治税,
进一步明确地方税、基金(费)征管范围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临泉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强化地方税(费)源管理,加强依法治税,进一步明确地方税、基金(费)征管范围的意见》批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税收法制观念,严格执行税收政策。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税收法制观念,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不擅自制定、解释、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对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国家税收政策的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二、加强对本辖区内地税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搞好协税护税工作。 各乡镇要切实提高对税收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地税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好当地公安、司法、工商、财政、金融、国税、交通、土管等部门的关系,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动作用,畅通信息沟通和交换渠道,为地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地方财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坚持依法治税,充分运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认真学习和研究各项税收政策,充分运用好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增收节支,开辟财源,增加税源,促进民生,加快当地产业升级换代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工作。
四、加大地方税收征管力度,大力组织收入。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组织收入。地税部门要把组织收入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经济和税源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大力治理欠税,深挖收入潜力,进一步堵塞收入漏洞,力争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今年各项税收任务。
五、严格税收管理权限,不断提高税收运行质量。 各乡镇要认真对待税收运行质量问题,做到实事求是,依法治税,税收任务服从税收政策,既不能不顾客观经济状况,违背税法随意扩大征税范围或收过头税,也不能有税不收,变相减税免税,更不能弄虚作假,抢挖税源。各级地税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办税,依率计征,严格执行征管范围划分的规定,严格税款入库级次,杜绝“混税”、“混库”、转引税款。否则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并相应扣减超越征管范围征收的税款基数,以及转移支付和奖励。
六、加强地税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进一步整顿工作作风,建立一支廉洁、公正、高效、务实、团结的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地税工作的需要。
七、完善奖励机制,努力调动各方积极性。 县政府已经印发了全县 2008年财政收入目标考核办法。各乡镇、地税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经济环境,为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临泉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临泉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强化地方税源管理,加强依法治税,
进一步明确地方税、基金(费)征管范围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严肃税收法纪,进一步加强税源(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 [1998]4号)精神,促进纳税人公平竞争,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推进在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根据我县财税体制的设定,现就我县地方税收征管范围制定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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