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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治工作物资后勤保障管理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5-05 16:24:48


县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保证 EV71 疫情防治工作需要,现就设备、药品等物资后勤保障管理通知如下:

一、市场能够充分供应的设备、药品等物资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采购,保证临床治疗需要,并进行适当储备。

二、市场供应紧张、无法保证临床使用需要的设备、药品等物资,定点医疗机构在库存量仅够 5 天需要量时应立即书面报告县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由后勤保障组协调联系货源,医疗机构直接向供货单位采购并付款。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和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加强信息沟通,掌握设备、药品等物资供求动态,保证临床治疗工作的需要。

           

                   临泉县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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