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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8-21 17:25:48
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开展节水节电行动
推进机关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提高水、电等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 在全县行政机关开展节水节电行动,推进机关节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机关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能源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能源供应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低效用能产品仍在大量使用,一些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在能源利用上还存在浪费现象,急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能源浪费现象,改善能源紧张状况。解决能源问题,做好节能工作,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行政机关执政为民、推进发展的具体体现。
开展行政机关节能工作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各乡镇政府、县 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要充分认识机关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把机关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节约宝贵的能源资源,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大力开展行政机关节水节电行动
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推进机关节能工作,各乡镇政府、县 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大力开展节水节电行动, 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严格执行 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各乡镇政府、县 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 2007〕 42号)要求,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 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 20摄氏度。要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清洗,充分利用室外新风,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二)节约用电。 加强照明系统日常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根据照度要求,合理设置灯具数量,充分利用自然光。改造电路控制方式,楼道、门厅、庭院等公共区域照明推广使用声控、光控和时控等技术。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 推广使用节电软件, 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共享使用,不使用时即行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在办公区推广使用节能开水器,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减少开水器的开启次数和时间。
(三)节约用水。 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 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 严禁跑冒滴漏。 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并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采用漫灌方式。在开水间设立回收桶,提高剩余热水循环使用效率。 推广使用高效节水洗车设备,禁止在单位冲洗私家车。
(四)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优先采购高效节电节水环保产品。建立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推广先进节能产品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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